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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豪被命名为永嘉县活力和谐企业
浏览次数:45  发布时间:2009-02-07  关闭窗口

 

 
    杰豪报道  1月4日,中共永嘉县委、永嘉县人民政府联合发文,命名杰豪集团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为永嘉县第二届“活力和谐企业”。
    活力和谐企业评选工作自2007年开始以来,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积极响应。此届评选活动始于2008年10月份。经宣传发动、企业申报、逐级推荐、受理初审、集中评审、公示评价等工作环节和程序,最后由县委、县政府决定产生。据悉,此次评选不仅设置四方面内容七项评价指标49个评价点,而且,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地税)局等19个部门组成。根据规定,只有发展充满活力、内部关系融洽、而且外部环境友好的企业才能够入选。杰豪作为县“活力和谐企业”率先试点企业之一,无论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企业发展潜力、企业文化建设、人才队伍培养、职工利益维护、社会责任履行、党的自身建设等方面都符合评选条件。对评选产生的“活力和谐企业”,县委县政府将在土地供给、资金信贷、能源利用、人才引进、市场准入、品牌建设、上市发展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和优先安排;同时,将“活力和谐企业”优先列为科技计划项目、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中小企业发展等相关财政专项资金的扶持对象。不仅如此,还将在评先评优、安排社会职务时,对企业和负责人也将予以优先考虑和安排,并积极完善相关配套服务,为其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被评为市“活力和谐企业”的,则被列为下一届“活力和谐企业”的重点培育单位,予以扶持。在期限内,企业若出现“一票否决”情形之一,将随时取消 “活力和谐企业”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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