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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豪荣获市“活力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浏览次数:261  发布时间:2010-06-14  关闭窗口

杰豪荣获市“活力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528日,温州市第三届“活力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评选结果揭晓,经多轮严格审查、复核,杰豪集团顺利入围。

此次温州全市共有605家非公企业报名参加评选。为提高评选质量,此次评选采取组织推荐、受理初审、集中评审、领导小组审议四层筛选的方式,并按照“从严把关、不再递补”的原则,对入围企业的环境保护、纳税状况、安全生产、劳动关系协调等九种情况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审查,最终确定29家“活力和谐企业”创建先进单位。同时,评选办公室也对第一、二届共45家企业进行了复核审查,45家企业全部通过复评。

作为温州市非公党建工作中的品牌评选活动,近年来,“活力和谐企业”评选在组织程序上不断完善,评价体系更趋科学,逐步发展成为衡量非公企业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尺。而杰豪集团,始终响应号召,积极努力开展创建工作,使企业各项工作都稳步推进,企业在内部和谐,外部发展的同时,也赢得了社会的一致好评。在获得此项荣誉之前,杰豪已先后获得了浙江省皮革行业活力和谐企业和永嘉县活力和谐企业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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